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核查工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2023年海南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复审安排
成绩公布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同时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并按有关要求对不实承诺进行处理。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将按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