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2〕25号)有关考务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不含补考)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不含补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27日。
资格审查地点: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吉首市人民北路北门街3号)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专技科盖章的报名表交州人事考试院办公室(吉首市北门街2号老州财政局B栋2楼)。
三、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详见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rsj.xxz.gov.cn/ywxx_170/zyjszg/202304/t20230420_2009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