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一级建造师各科目满分和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总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分130,合格标准78分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分130,合格标准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总分160,合格标准96分。
如果一建估分差一分的话可以看实际成绩出来是多少分,如果实际成绩也差一分的那就没办法了,达不到及格分数线也只能下次重新报考了。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申请复查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照片、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单及网上下载并填写的复查申请表,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评阅试卷的,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将复查结果通知申请者。如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