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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可不可以增报专业

一级建造师 肖颖慧 浏览 553

可以。一级建造师共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已取得其中一个专业证书可以增报其他专业。

一级建造师可以增项,一建增项指的是已经取得一建一个专业的的职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并且一建增项只需要参加一门专业科目考试,一建增项考试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一建考试专业科目,按专业类别考试,一级建造师分为10个专业类别,分别是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10个专业类别。

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成绩管理: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增项报名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大家在选择专业时要注意区分。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责任编辑:肖颖慧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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