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在一级建造师备考中查漏补缺,提高备考复习效率,希赛网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栏目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背诵强化记忆手册: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详情如下:
1、行政行为(官+民,执法)特征:①是执行法律的行为;②具有一定的裁量性;③具有单方意志性;④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⑤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
2、仲裁不适用: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劳动争议。
3、仲裁的基本特点:①自愿性;②专业性;③独立性;④保密性;⑤快捷性;
4、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协议管辖(明确: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与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包括侵犯物权或知识产权的行为实施地、侵犯结果发生地);专属管辖(不动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5、移送管辖(同级+上下级):无管辖权移送有管辖权;管辖权转移(上下级):有管辖权的转移给原无管辖权的。
6、民事诉讼当事人:广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有独三:对他人争议的标的具有独立请求权,有权提起诉讼)。
7、民事诉讼证据: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8、瑕疵证据:①未成年人所作出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②与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③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④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⑤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9、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①普通诉讼时效:3年;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口合同:4年;③海上货物运输:1年;④最长保护时效:20年,特殊情况可延期;⑤不适用诉讼时效:存款、债权、出资
10、诉讼时效中止(最后6个月)或中断(重新计算)
11、民事诉讼的审判:①普通程序:6+6+;简易程序:3个月;②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③上诉期间:判决15日,裁定10日;④执行管辖:一审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⑤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2、仲裁协议: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1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14、仲裁和解与调解:裁决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15调解:人民调解(30天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性)、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强制性)、法院调解(强制性)、专业机构调解。和解(任何阶段可进行、和解协议一般为书面、导致诉讼部分或全部终结)。
16、非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处分、人事处理、民事纠纷调解。
17、非行政诉讼范围:
(1)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2)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3)行政指导行为;
(4)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5)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6)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
(7)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
(8)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
(9)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10)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18、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或者其他行政给付义务,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9、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