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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共分为十个专业,分别是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这十个专业中,考生每次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方向报考,但在取得一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之后,考生便可以报考其他的专业。
一建10个专业中,报考人员每次都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考生不可以同时报考多个专业,如果考生由于工作需要,需要报考多个专业,也只能在取得其中一个一建专业资格证书之后再报名其余专业,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一建增项。
一建增项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共有四个考试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统考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专业科目,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只需要参加专业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考试。
增项考试成绩管理: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