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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并通过考试取得证书后,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取得其他专业的一建证书,此时再报考的话就属于增项,报考一建增项考试的考生只需参加一门科目的考试,就是专业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他三门公共科目都不用再考。专业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10个专业类别,分别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除已取得证书的专业外,其余专业均可作为增项报考,没有个数限制,但是一年只能增一个。
一建增项条件:
已取得一建其中一个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一建增项考试成绩:
一建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报考一建增项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即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