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不限制报考次数,可以多次报考,直到拿到一级建造师证书为止,但是每年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全国统一开考,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在一年内通过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报考一建“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