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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有四个科目,四个考试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因为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周期的滚动管理。
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相应专业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