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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分考全科、免二科和增项专业科目考试三种,考全科的人员其成绩可以保留两年,考生只要在两年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二科和增项考试人员其成绩只保留一年,需要在一年内通过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增项相应专业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