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各地区2021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已经陆续发布(点击查看各地证书领取通知发布详情),大连市证书从2月17日起开始申请邮寄,3月2日起可以现场领取,希赛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会及时关注更新相关资讯,敬请关注!
辽宁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参考:
省直: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B0102办公室)。
铁岭: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室。
盘锦:盘锦市医保中心228房间(兴隆台惠宾大街106号)考试办。
葫芦岛: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左裙楼二楼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
营口: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五楼大厅3号窗口办理)。
大连: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
锦州: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恒升现代城13甲五楼。
沈阳:沈阳市考试院服务中心(一楼)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
阜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楼三楼考试鉴定部301室。
朝阳: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丹东: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5号窗口。
一级建造师证书管理: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