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由于疫情原因,本次贵州省证书领取采用预约领取的方式。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证书领取工作采用预约方式,法定工作日随时受理。请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技能中心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请考生务必及时领取。
一级建造师证书管理: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