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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大家在一级建造师备考中查漏补缺,提高备考复习效率,希赛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知识点,详情如下:
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不可抗力导致货物损失,承运人不得收取承运费用;托运人有任意变更解除权。
一、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货运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二)货运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
(三)货运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1)求偿权
(2)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和留置权
托运人违反包装的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运人的义务
(1)运送货物的义务
(2)及时通知提领货物的义务
(3)按指示运输的义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4)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义务
(5)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