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在一级建造师备考中查漏补缺,提高备考复习效率,希赛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知识点,详情如下:
地役权:
从权利。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可登记,可不登记),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建工程法规备考真题练习:
1、建设单位需要使用相邻企业的场地开辟道路就近运输建筑材料。经双方订立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向该企业支付用地费用,该企业向建设单位提供场地。在此合同中,建设单位拥有的权利是()。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土地出租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B
2、某建设单位为方便施工现场运输,借用项目相邻单位道路通行,双方约定建设单位每月支付20000元费用,据此,建设单位享有的权利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地役权
C、相邻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去年考过。考核地役权和相邻权的区分。相邻权无偿、无需对方同意。地役权需通过双方合同约定,一般为有偿。
3、甲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乙书面约定在乙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甲通行,但没有进行登记。关于该约定性质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该约定属于土地承包合同
C.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D.没有进行登记不影响改约定的合同效力
E.如果甲将其承包的土地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行
【答案】CDE
【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地役权的概念及其使用范围”。P21。
4、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续期和消灭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附着于改土地上的建筑物,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应一并处分
B.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使用期限的约定不得超过50年
C.建设用地使用权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D.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 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参见教材P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