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各地区2021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已经陆续发布(点击查看各地证书领取通知发布详情),大连市证书从2月17日起开始申请邮寄,3月2日起可以现场领取,希赛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会及时关注更新相关资讯,敬请关注!
辽宁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参考:
省直: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B0102办公室)。
铁岭: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室。
盘锦:盘锦市医保中心228房间(兴隆台惠宾大街106号)考试办。
葫芦岛: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左裙楼二楼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
营口: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五楼大厅3号窗口办理)。
大连: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
锦州: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恒升现代城13甲五楼。
沈阳:沈阳市考试院服务中心(一楼)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
阜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楼三楼考试鉴定部301室。
朝阳: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丹东: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5号窗口。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参考: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纸质件:
(1)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系统在线打印带有条形码、签字、盖章、照片齐全);
(2)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制式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网上报件(均为原件扫描件且清晰、完整):
(1)在线填报申请表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