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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3-204:人工消耗量指标的组成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 其他用工又包括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用工。
人工幅度差用工指人工定额中未包括的,而在一般正常施工情况下又不可避免的一些零星用工。(关键词:隐蔽工程、水电、交叉作业、零星用工)
P209:
1、设计概算可分为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工程项目总概算三级。
2、单位工程概算按其工程性质分为建筑工程概算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两大类。
建筑工程概算包括土建工程概算、给排水采暖工程概算、通风空调工程概算、电气照明工程概算、弱电工程概算、特殊构筑物工程概算等;(关键词:土建、水暖电、特殊)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包括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热力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以及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概算等。(关键词:设备、器具)
单位工程概算只包括单位工程的工程费用,由人料机费用和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组成。
P210:设计概算的作用:
1.制定和控制建设投资的依据;
2.编制建设计划的依据;
3.进行贷款的依据;
4.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5.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依据;
6.考核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和控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7.考核和评价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和投资效果的依据。
P217: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有预算单价法、扩大单价法、设备价值百分比法和综合吨位指标法等。
(1)预算单价法——有详细设备清单,精确性高。
(2)扩大单价法——初步设计的设备清单不完备,或仅有成套设备的重量
(3)概算指标法——初步设计的设备清单不完备,或安装预算单价及扩大综合单价不全
P221:总概算价值=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回收金额
回收金额:原有房屋拆除所回收的材料和旧设备等变现收入;试车收入大于支出部分的价值等。
P223:设计概算审查的方法:1.对比分析法——有依据对比时采用;2.查询核实法——关键设备缺乏依据时采用;3.联合会审法——各单位层层审查后联合会审
P224:施工图预算对施工单位的作用:1.是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 ;2.是进行施工准备的依据 ;3.是控制工程成本的依据 ;4.是进行“两算”对比的依据
P226:
1、定额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本步骤如下(先价后量):
准备资料熟悉图纸→计算工程量→套定额单价,计算人料机费用→编制工料分析表(计算人、料、机数量)→汇总造价→复核→编制说明,填写封面
2、实物量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本步骤如下(先量后价):
准备资料熟悉图纸→计算工程量→套消耗定额,计算人料机消耗量→计算人料机总费用→汇总造价→复核→编制说明,填写封面
3、定额单价法计算人、料、机费用时需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分项工程与定额单价所列内容完全一致,可以直接套用定额单价;(2)主要材料品种不一致,换价;
(3)人工、机械的数量增减,调量不换价;(4)不能直接套用、换算和调整时,应编制补充定额单价。
4、实物量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步骤与定额单价法基本相似,但在具体计算人工费、材料费 和机械使用费及汇总三种费用之和方面有一定区别。实物量法编制施工图预算所用人工料 和机械台班的单价都是当时当地的实际价格。
P232: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方法
(1)全面审查法(精确性高)——量小、简单的工程;(2)标准预算审查法——采用标准图纸和通用图纸的工程(3)分组计算审查法——由楼底面积得知楼面抹灰工程量(4)对比审查法——相同、相似(5)筛选审查法——住宅工程或不具备全面审查条件的工程(6)重点审查法——量大、造价高
P234: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1、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共同的基础。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人负责编制。、
2、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
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
4、工程量清单是调整工程价款、处理工程索赔的依据。
P234: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方法:1、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招标人提供,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应由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②措施项目清单;③其他项目清单;④规费;⑤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P235: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的规定,确定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并按不同专业工程量计量规范给出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的计算。
1、项目编码:五级编码设置,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2、项目名称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一般以工程实体命名,并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或细化。
3、项目特征描述的意义:(1)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2)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3)
项目特征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4、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
5、补充项目的编码由对应计量规范的代码X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XB001起顺序编制。
P237:设置措施项目清单需要考虑:(1)参考拟建工程常规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2)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组装平台等项目。
P238:其他项目清单按下列四项内容列项:暂列金额(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暂估价(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计日工(现场的零星工作)、总承包服务费(对业主自行发包工程及甲供材提供服务及管理)
P239: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工程招标及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 编制依据;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P241:工料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全费用综合单价法=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Σ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Σ总价措施项目费
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造价=Σ单位工程造价
建设项目总造价=Σ单项工程造价
P241: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P242:综合单价的计算步骤:确定组合定额子目→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测算人、料、机消耗量→确定人、料、机单价→计算清单项目的人、料、机总费用→计算清单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排序)
P243:综合单价=(人、料、机总费用+管理费+利润)/清单工程量
P246:措施项目费计算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综合单价法: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等(2)参数计价法: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期施工的计价(3)分包法: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P249:对于招标控制价及其规定,应注意从以下方面理解:
1、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2、招标控制价超标,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3、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4、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5、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
P251:投标报价编制原则:
1.自主确定,但必须执行《计价规范》的强制规定;
2.不得低于成本;
3.必须按照招标人的清单填报价格;
4.以双方的责任划分作为报价基础;
5.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为投标报价的基本条件;
6.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P253: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投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
P253: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报价,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P254:
(1)暂列金额应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填写,不得变动。
(2)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必须按照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应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自主确定。
P254:投标人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P258:合同价款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实行招标的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由发承包双方书面约定。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也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P260:工程计量的原则:对于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承包人超出施工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应据实调整,正确计量。
P260:计量依据一般有质量合格证书、《计量规范》、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P261:监理工程师一般只对以下三方面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
(1)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3)工程变更项目。
一般可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量:均摊法;凭据法;估价法;断面法;图纸法;分解计量法(适用范围)
P264:在合同履行期间,当项目特征变化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P264:导致工程量淸单缺项的原因,一是设计变更,二是施工条件改变,三是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发包人原因)
(1)合同履行期间, 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 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 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 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P265:
1、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调整。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15%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例1Z103072-1计算掌握。
P272: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承包人承担本企业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财产的损失;其他由发包人承担。
2、工期可以顺延,由此导致停工费用损失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P273: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将其量化。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 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
赶工费用包括:人工费的增加;材料费的增加;机械费的增加。
P275:合同变更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情形:(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分包)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
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
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P275:变更估价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P276: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照前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规定确定单价。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P287: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P29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