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证通知
一、快递服务
为方便考生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向考生提供证书快递服务。考生本人可自愿选择快递证书领取方式。
(一)快递集中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
(二)快递领证时所需材料
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收取快递(增报专业考生袋内装有成绩合格证明一份;全科专业考生袋内装有资格证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一份)
(三)快递办理流程
1.快递下单。选择快递服务的考生本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以下“顺丰速运证书投递服务专用二维码”,在线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证件号后八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快递下单申请。选择快递服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准确的寄递信息。
(以上二维码仅供202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证书快递服务使用)
2.快递费用。快递费用(到付)由考生自行承担,费用标准以顺丰速运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物流查询。考生一般可在快递下单申请后72小时(如遇周末及节假日,快递物流时限相应延长)左右,关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并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注册查询证书寄递物流信息及下载电子发票。
4.顺丰速运证书投递咨询电话:18816904521
二、现场领取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暂停现场领取业务,恢复时间将根据本市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徐汇校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定。预计时间较长,建议快递领取。
三、逾期领证
逾期领证采取快递服务方式,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快递办理流程。
四、监督电话:61969000-2
原文链接: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lztz/202103/t20210331_13098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