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各地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已经陆续开始公布(点击了解证书领取通知详情),部分地区领证时间地点等信息已经明确,更多一级建造师领证相关问题,请持续关注希赛网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
延边州:
领取合格证书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考后资格审核网上上传的除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外所有材料原件及在本网“合格人员查询”栏打印成绩单,其中《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证明)、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审后退回。
长春: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代替他人领取:需持代领人及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 号)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技能中心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请考生务必及时领取。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参考: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纸质件:
(1)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系统在线打印带有条形码、签字、盖章、照片齐全);
(2)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制式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网上报件(均为原件扫描件且清晰、完整):
(1)在线填报申请表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