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2020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发布(点击了解证书领取通知详情),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含增报专业)领取邮政EMS寄递业务开通,邮递信息采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6:00。
天津往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参考: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
未能按期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1、现场领取: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请他人代领合格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领取合格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合格书。请考生从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资格证书栏目内查找证书管理号,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2、证书邮寄:天津一级建造师“证书网上邮寄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zs/PostReserve/index.aspx。也可以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点击网页上方“证书邮寄”,进入“证书网上邮寄系统”。按证书邮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采集填写,收件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证书领取编号、收件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否则可能影响收件。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参考: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纸质件:
(1)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系统在线打印带有条形码、签字、盖章、照片齐全);
(2)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制式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网上报件(均为原件扫描件且清晰、完整):
(1)在线填报申请表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