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辽宁各地2020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已经陆续开始发布(点击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详情),因此部分地区证书领取时间、地点以及领证材料等相关信息已经可以确定。领证通知发布后一般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需他人代领的,还需要代领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才能领取。考生也可以关注本站,届时我们会及时公布一建证书领取信息。
沈阳:
1.查询《合格人员名单》中对应序号。如有重名考生请到现场查询取证序号。
2.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大连: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代替他人领取:需持代领人及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1张考生的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为加强疫情防控,请领取人员佩戴口罩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管理。
丹东:
丹东市人事考试中心启用“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开通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铁岭:
1、证书邮寄。邮寄仅支持邮政EMS。选择邮寄方式的考生,邮寄费由考生支付,按邮递公司标准采取收件后支付方式,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证书。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
2、现场领取。选择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须提供考生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 号)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技能中心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请考生务必及时领取。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