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辽宁各地2020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已经陆续开始发布(点击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详情),因此部分地区证书领取时间、地点以及领证材料等相关信息已经可以确定。考生也可以关注本站,届时我们会及时公布一建证书领取信息。
辽宁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参考:
省直: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B0102办公室)。
铁岭: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室。
盘锦:盘锦市医保中心228房间(兴隆台惠宾大街106号)考试办。
葫芦岛: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左裙楼二楼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
营口: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五楼大厅3号窗口办理)。
大连: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
锦州: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恒升现代城13甲五楼。
沈阳:沈阳市考试院服务中心(一楼)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
阜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楼三楼考试鉴定部301室。
朝阳: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丹东: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5号窗口。
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