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浙江2020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发布(点击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详情),浙江2020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在2021年3月24日-4月26日。
一级建造师证书常见办理方式参考:
1、现场领取。应考人员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办理的时间内(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如需代领,代领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
2、邮寄办理。证书邮寄需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邮寄信息,邮费一般为到付,考生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去领取邮件。
3、主管单位办理。应考人员按要求准备办理合格证书所需材料,提交至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汇总办证材料后统一到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合格证书。
办理需知: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将证书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