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2020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发布(点击了解证书领取通知详情),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含增报专业)领取邮政EMS寄递业务开通,邮递信息采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6:00。
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材料参考:
1、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2、请他人代领合格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领取合格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4、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合格书。请考生从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资格证书栏目内查找证书管理号,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