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精神,现将自治区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考试设置及报名事项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0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10:00--7月28日,7月27日19:00时报名截止,7月28日23:00 时缴费截止。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咨询。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2.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www.cpta.com.cn),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初次报考者应采用近期半身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
(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五)特别情况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会特别提示:“因你曾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依照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要求,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可要求你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请予以配合”。
(六)资格审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通知要求,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咨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电话0991-2811905。
(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0年12月1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0年11月20日前,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四、考试时间
2020年9月19日-9月20日
9月19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0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9月14日至19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场设置
根据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知识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疆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知识点。
七、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68元。
八、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省份报名参加考试,请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二)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公布。
(四)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1号)进行处理。
(五)考生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会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2020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N0520071513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