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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合格证明的通知各考生:
我院定于2020年6月11日起发放201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合格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合格证明
二、证书人员:在清远考区报名参加201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科目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三、领取办法: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
四、发放时间:2020年6月11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五、发证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楼9楼。
六、咨询电话:3386285。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2020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诶: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rsks/zsff/content/post_1187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