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在线人工核查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公布,考后在线人工核查通知如下:
一、在线核查方式及对象
核查方式:考生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182.92.48.72:82)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无需到现场提交。
核查对象:报名时选择“中山考区”,全科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平台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的考生(见附件1)。
二、在线核查时间: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3日。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工作简历证明表一份(见附件2,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
2.学历证书证明材料(学历证书上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情形不一致的考生,需相应上传学校出具的学历证书证明材料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证明材料)。
3.所在单位已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符合“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
5.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需上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6.台湾居民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需上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四、其它事项
1.该考试在线人工核查实行网上提交复核材料,考生只需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182.92.48.72:82)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姓名、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登录信息须与考试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
2.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咨询电话:0760- 8981718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gdzs.lss.gov.cn/tzgg/tz/content/585/47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