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下列人员须进行现场确认: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人员;
(5)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
非免试报考人员(未通过在线核验)资格审查。
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含南昌市)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给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南昌市)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给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南昌市)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无须重新备案,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经办人员承诺书。
(3)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是否在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社保。所有人员含通过在线核验人员一并填入)。
未通过在线核验的人员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人员报名表1份;
(2)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报考增报专业人员提供)。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确认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12333)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