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等资格考试葫芦岛考区合格证书的通知
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将于2019年6月3日开始发放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注册公用设备(电气、环保)工程师、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葫芦岛考区)合格证书。
一、领取所需材料
1、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4、所在单位劳动合同(领取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证考生无须提供)。
5、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并准备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粘贴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位置。《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6、他人代领: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领取时间
2019年6月3日至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补领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节假日休息)。
三、领取地址及电话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左裙楼二楼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咨询电话:6660762 6660763。
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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