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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级建造师注册是否需要邮寄纸质申报材料

一级建造师 刘雄才 浏览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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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级建造师注册是否需要邮寄纸质申报材料?

一级建造师执业注册事项涉及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身份信息变更、注册证书污损更换等由住建部审批的申报业务在“福建省一、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和“个人执业注册业务网上办理系统”申报并由省级审核通过转为“待收件”状态后,需邮寄纸质申报材料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地址是: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二层221注册科,电话:0591-38161636转1,具体各个业务的纸质材料邮寄哪些请查阅注册中心网站办事指南:(http://www.fjjszczx.org/Kzxwny.asp?c1=2&c2=58&id=7438)。

证书注册:各省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汇总

责任编辑:刘雄才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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