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我市,现将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及领取方式
合格证明按照考生所属办理点来办理(考生所属办理点见合格人员名单),不得跨区域办理。
(一)市直办理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奎文区胜利街新华路路口南100米路东)601房间进行资格审核,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现场领取合格证明。
(二)县市区办理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办理点(各县市区人社局、劳动人事局、考试中心、政治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核,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现场领取合格证明。
二、时间安排
1、县市区人社部门携带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到考试中心办理时间:2018年07月17日至07月24日(工作日时间内)。
2、考生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07月25日至07月31日(工作日时间内)。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累计满五年的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为便于工作人员查找证书,请考生提供办证序号。
(三)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来市中心办理证书的,代办人除携带考生应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2: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证书领取:2017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地点汇总 ※2017一建增项证书领取时间汇总
证书注册:各省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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