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发放范围:在深圳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017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考后复核材料并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详见附件1)。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的成绩合格证明尚未下发至我院,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发放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证书采取邮政快递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发放,考生可自愿选择。
选择邮政快递的考生,只需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申请即可(24小时开通)。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领取。
三、邮政快递
(一)服务区域。
邮政快递服务的投递区域仅限于广东省。
(二)申请流程及投递事宜。
1.即日起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首页“系统入口”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sz12333.gov.cn/tip/)申请证书邮递服务。具体申请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邮递申请操作指南》(附件3)。
2.成功申请邮递服务的考生证书将于申请成功后的一周内交深圳市邮政局投递,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3.签收邮政快递的证书时,须提供收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确认方可领取。
(三)资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资费标准:15元/人。
2.支付方式:邮政到付(邮政快递资费由邮政送件人员直接向考生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操作。
2. 务必填写真实、准确、详尽的投递信息。如因考生提供的投递信息错误或者不详尽及超出服务区域而造成证书未能及时投递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现场领取
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可提前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的考生请登录“深圳市人才园网上预约系统”(https://sz12333.gov.cn/YYView/page/wsyy/login/index)或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上预约(预约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5、6)。
现场领取时间结束后,逾期未领的证书将转入后台归档,未领取证书的考生需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邮递服务。
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一)领取时间。
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5日(周六、日除外)
9:00—12:00、14:00—17:45。
(二)领取地点。
领取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专窗-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具体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深圳人才园站下车。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二)咨询电话:0755-88100099。
1.合格人员名单
3. 网上业务办理系统邮递申请操作指南
4. 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
5. 人才园PC端预约系统使用指南
6. 人才园微约公众号使用指南
问题咨询:可以拨打客服电话400-111-9811或点击加入客服QQ为您详细解答考试相关疑问 点此咨询>>
证书注册:各省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