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不包括增项)办证工作于2018年5月7日——5月18日(双休日除外)集中进行,请相关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我院窗口办理: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需要收取查核)
3、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年限证明 (由公司、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5、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凡遵守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全科(4科)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报考免二科的,应当具备的条件:
符合人发〔2002〕111号文件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温馨提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市人事考试院(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5楼18、1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3-3991199
问题咨询:可以拨打客服电话400-111-9811或点击加入客服QQ为您详细解答考试相关疑问 点此咨询>>
证书注册:各省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