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现将2017年昌乐县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及领取方式
昌乐县报名点的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昌乐市民服务中心人社局6号窗口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人社部门办证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业务,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昌乐市民服务中心人社局6号窗口领取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办证材料
(一)时间安排
(1)考生递交材料时间:2018年04月24日至05月04日(工作日时间内)。
(2)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05月12日至05月18(工作日时间内)。
(二)考生需递交的办证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填写表格时,一定注意要用黑色中性笔认真填写,在照片粘贴处粘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审核意见处盖章(注:主管部门意见处,县市区办理点的考生由办理点审核通过后盖章)。
三、注意事项
(一) 请把个人的证书管理号认真填写在《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对应空格内。将办证序号用铅笔标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右上角。新版证书已印有考生照片,故无需再提供二寸照片。
(二)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累计满五年的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三)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证书业务的,代办人除携带考生应递交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证书办理人员名单请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证书办理栏目查询。
问题咨询:可以拨打客服电话400-111-9811或点击加入客服QQ为您详细解答考试相关疑问 点此咨询>>
证书注册:各省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