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烟台一级建造师证书于2018年4月17日起开始办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办理需知: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将证书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
二、单位统一领取,需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准考证找不到用身份证代替);
2、《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考生服务栏目中下载填写并贴一寸照片,填写要求请参照栏目中《证书领取时的登记表填写要求》,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以准考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找原单位盖章;
三、证书领取时间: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五一后改为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证书领取地址:以报名审核地为准,各县市区考生请至当地考试中心办理,市直考生可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
烟台市各县市区考试中心联系电话及地址
问题咨询:可以拨打客服电话400-111-9811或点击加入客服QQ为您详细解答考试相关疑问 点此咨询>>
证书注册:各省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