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想要补办一级建造师证书怎么搞?北京一级建造师证书补办办法及程序安排如下:一级建造师増项考试的秘诀看这里!
【申请条件】
凡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北京市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外)、职(执)业资格、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颁发的证书,因故遗失或污损后无法使用的。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补发证书的书面申请(写明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
2、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的证明;
3、本人身份证、两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
4、申请人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专业(执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申请》一式两份;
6、如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
【办理地点】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一层办公大厅)
【办理时间】
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 日(9:00- 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年的具体时间不同,可关注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频道通知。
【联系电话】
12333、63959012。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须提交的相关办理材料。
2、经审核符合补发证书者,持考试中心开具统一格式介绍信到北京市人才市场报社、劳动就业报或省市级正规报社(须有统一报刊号)办理刊登原证书作废声明的手续。
3、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频道“重要通知栏目”查询领取证书时间,并由本人持《资格考试登记表》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领取新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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