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焦作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考试合格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2017年焦作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8年3月13日至15日。
二、审查地点
一级建造师及增项先到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51号住建局窗口初审,再到市职改办终审。
三、审查对象
只审核2017年初次报考且通过的考生和省外转入我省的异地考生。2016年(含)以前初次报考的考生不再审核(异地考生除外),待证书下来后直接领取证书(见焦作职称网领证通知)。
四、审查所需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籍证明材料、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报名表或考生报名汇总审批表(河南人事考试网考试通知附件下载)、职称证书(考试需要的专业才提供,河南省单位的考生必须提供河南省内职称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
五、审核结果处理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给予取消成绩的处理。如有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者,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联系电话
行政服务中心51号窗口:3568417
安监局技术装备科:8379823
焦作市职改办:211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