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需要哪些材料?上海一级建造师怎么进行增项注册?上海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流程是什么?更多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敬请关注希赛一级建造师网。
一、上海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办理依据:
1、《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
2、《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 号);
3、《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 278 号);
4、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 11 部门规章的决定》(住建部令第 32号);
5、《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注册人员执业印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16]1181 号)。
二、上海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办理条件:
1、在注册有效期内;
2、取得相应专业《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超过 3 年未注册的,应通过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
注: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三、上海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提交材料:(窗口接收材料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
2、附件材料:
1)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
2)《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增项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的继续教育证明(取得增项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超过 3 年未注册的)。
四、上海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材料要求
1、申请增项建筑工程(房建、装饰)、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矿山、冶炼)、机电工程(电力、石化、机电安装、冶炼)一个或多个专业的:
1)《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一式二份;
2)附件材料合订一式一份。
2、申请增项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民航工程专业的:
1)《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一式三份;
2)附件材料合订一式二份;(每增加以上一个专业的需要增加《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和附件材料各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上海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流程: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需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和“中国建造师网”网上分别申报。
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选择“网上政务大厅”中的“人员”,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资格许可”栏目进行网上填报,打印自动生成的《企业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1-2)》。
2)“中国建造师网”网上申报
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应在“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的“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按照网上操作提示分别在“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和“企业申请入口”进行填报,打印自动生成的《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
2、申请材料制作:在书面材料左上角,用燕尾夹装订即可。;
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至 11:30(11:15 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 1:30 至 5:00(4:30 停止取号)。;
4、审核结果公示(”中国建造师网”公示栏);
5、审批结果公告(”中国建造师网”公告栏);
6、证书领取: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信息公开→建设管理类→上海市建设工程执业人员资格公示、公告领证通知→领证通知。
7、执业印章制作:执业印章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沪建建管[2016]1181 号文件。印章制作所需信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hjjw.gov.cn)→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管理类→人员→网上服务→注册人员查询(网上办事)、执业印章制作样式(操作指南)
(2)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证书注册:各省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汇总 ※ 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流程全面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