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以下小编为大家分享广东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材料及流程:
广东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广东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材料:
1.企业注册申请汇总表;
2.申请表(注册系统申报成功后直接打印);
3.本人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6.本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使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原件与复印件);
7.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仅逾期申请时);
8.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领取注册证书时交)。
备注: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提交书面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例如:一次申请一个专业或一次申请多个专业注册的,应提交书面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机场专业注册的,应提交书面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材料附件一式两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机场专业增项的,每增加申请注册上述六个专业之一的,应当增加书面注册申请表一式一份,材料附件一式一份。例如:一次只申请公路一个专业时,提交书面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材料附件一式两份,一次申请公路、铁路两个专业的,应提交书面注册申请表一式四份、材料附件一式三份。
广东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
1.个人登录“广东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填写资料;
2.企业登录“广东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打印注册申请表并上报网上数据;
3.到省注册中心窗口提交书面材料;
4.省注册中心窗口接收材料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5.中国建造师网上查询公示、公告,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上查询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6.领取注册证书。
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业经办人前来办理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