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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对建筑行业政策

责编:建筑行业政策 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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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定是中国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大年,多项重大事件必将对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产生长远而重大的影响。

2017年已经或即将发生的大事有:国务院为建筑业印发顶层设计文件、建筑业大会即将召开、1998年开始实行的《建筑法》即将启动修订工作、继四库一平台后住建部又推出全国劳务实名监管利器、“两年行动”后再掀“三年行动”、标准即将免费上线。2017年注定是中国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大年。

一、国务院为建筑业顶层设计

2017年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这是时隔32年后,国务院再次为建筑业发文,并在当晚的新闻联播中进行了播报。该文件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该意见指出:

(一)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优化资质管理

1.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

2.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

(三)优化资格管理

1.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2.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四)完善招标投标制度

1.加快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

2.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3.进一步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尽快实现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4.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五)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

1.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2.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3.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

(六)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

1.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2.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七)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首要责任、首要责任。

(八)全面提高监管水平

1.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2.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九)建立统一开放市场

1.打破区域市场准入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

2.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

3.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

4.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十)规范工程价款结算

1.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2.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3.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4.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

5.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

(十一)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加快培养建筑人才,引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向关键技术技能岗位倾斜。

2.改革建筑用工制度。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

(十二)保护工人合法权益

1.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

2.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3.将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4.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

(十三)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1.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2.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健全适应建筑设计特点的招标投标制度,推行设计团队招标、设计方案招标等方式。

3.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4.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建立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希赛网委员会,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十四)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

1.加强中外标准衔接。加大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和宣传推广力度,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优先在对外投资、技术输出和援建工程项目中推广应用。到2025年,实现工程建设标准全部有外文版。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到2025年,与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和地区签订双边工程建设合作备忘录,同时争取在双边自贸协定中纳入相关内容,推进建设领域执业资格国际互认。

二、建筑业大会即将召开

根据建筑业协会相关文件通知推算,建筑业大会将于4月旬前召开。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从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7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必将贯穿整个建筑业大会议题。

三、劳务实名制将在全国推行

经过近几年来各地的试点,在全国建立实名管理、互联联通的信息系统已经成熟、推出在即,建筑业大会后,“全国建筑劳务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中国建筑劳务管理网上线发布”。到时,5000多万农民工将实名监管在册,劳动合同信息,工资支付信息,技能培训和鉴定信息一目了然。这是继“四库一平台”后,住建部再祭监管利器。

四、修改《建筑法》将启动

根据全国人大代表鲁贵卿的议案,预计修改内容可能会涉及:

1.调整范围从房建转为大土木

建筑行业根据工程类型被划分为多个专业建筑业,如房建、交通、能源、铁路等,从行政管理上,这些专业建筑行业管理较为分散;从立法角度上,《建筑法》只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这两者叠加,致使政府的建筑产业管理职能不到位。

制订投资主体和建设客体统一的《工程建设法》,明确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扩大房屋建筑的调整范围为各类土木工程,打破条块限制,全面调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经营行为。

2.履约担保从乙方转向甲乙双方

目前的建筑市场只要求施工企业进行履约担保,没有强制性要求建设方提出“支付担保”,这不符合国际建筑市场惯例,使施工企业不仅该收的钱要不回来,还得承担银行利息这一巨额的财务成本,甚至是高昂的诉讼费用。

要把“双担保”从法律层面上规定下来。对建设方同样提出“支付担保”要求,确保减少资金不落实或欠缺资金的项目。

3.取消低价中标

建筑法中的招标投标方式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建筑法》采用低价中标模式,低价中标的规定不明确,缺乏认定标准和界限引起行业恶性竞争,甲乙方互相扯皮,甚至发生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现象,影响工程质量。

配套修订《招标投标法》,包括取消低价中标,实行经评审的平均价中标法,即去掉一个较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作为评标基础,同时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建立成本价确认机制;取消工程招投标中的各类工程奖项加分等有悖于机会均等、市场公平的排他性条款。

五、再掀“三年行动”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结束后,2017年3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建部决定开展为期3年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六、标准免费上线

根据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基本实现标准全部免费公开。3月16日,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已经正式上线了(http://www.gb688.cn/bzgk/gb/index)。工程建设方面的标准未纳入该系统,但可以预计为期不远。

另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公布2017年工作要点,本年度建筑业有影响的事件有:

(一)完善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担保制度

1.探索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2.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尽快实现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3.修订招标代理相关规章文件,落实招标人责任制。

4.研究制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推行履约担保和业主支付担保。

5.在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中,探索实行提供履约担保基础上的最低价中标。

(二)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

1.完善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招投标、施工许可、专业业务直接发包等制度。

2.研究修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三)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试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鼓励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推进企业在民用建筑项目提供项目策划、技术顾问咨询、建筑设计、施工指导监督和后期跟踪等全过程服务。

(四)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1.推行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团队等符合设计特点的招标方式。

2.起草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扩大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范围,实现建筑师对建筑项目设计的管理控制。

3.有序发展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激发设计人员创业创新活力。

(五)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

1.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

2.研究建立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研究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六)简化企业资质标准

1.修订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

2.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七)完善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研究调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计划,推进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进程。

回顾3年来,建筑业改革发展大事

促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一直是本届政府和建筑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从2014年从部级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到2017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3年来,有哪些大事值得建筑业同仁回顾呢:

一、建筑业实行营改增

建筑业实行营改增无形中规范了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了企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更加协调;规范了建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市场关系,产业协会更顺畅,一定程度还减少挂靠、分包、转包等行为的发生;促使有专业能力的建筑人创业,越发细分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更成熟,促进建筑业更成熟。

二、建筑业职业资格仅余22项

自2014年以来,本届政府共7次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合计433项,占比70%以上。同时,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2016年12月16日人社部对《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进行公示,经工程智库小编统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只余22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7项。

2016年,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

1.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

2.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3.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等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三、清理规范保证金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要于2016年底前退还。同时,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

四、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7年2月,国务院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派出督查组,督查之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建立完善情况。

五、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2014年9月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出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同时,邀请主流媒体跟踪报道两年行动,同时,每月在住建部网站发布全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遇有重大事故,随时公开督办。

六、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大做减法

2014年住建部发布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建筑业企业资大做减法,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再划分类别与级别,取消了承包范围的限制,明确“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随后,住建部又发文,对指标标准进行了简化;后,又实行了全程申报、审批电子化。

同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

七、“四库一平台”显神威

2016年新版“四库一新台”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线,住建部对企业资质造假、信用信息、个人证书挂靠监管更便利,较往年相比,曝光挂靠等事件数量大增。

写在最后:

对内,国务院在顶层设计文件中已将建筑业定性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大胆预计,针对“支柱产业”的扶持政策可能会跟上;对外,“一带一路”是这个时代带给建筑业的巨大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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