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谢湘香 2022-01-18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3、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思维导图】初级会计实务思维导图PDF.pdf
【思维导图】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pdf
【希赛易混淆知识点】初级会计实务易混淆知识点.pdf
【希赛易混淆知识点】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易混淆知识点.pdf
您还不是该课程的学员,无法下载哦~点击下方立即学习,即可下载更多专享资料
您希望我们通过哪种方式与您联系?
您已选择电话/微信/QQ的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联系您!
您已选择微信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添加您的微信,请您确认通过!
您已选择QQ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添加您的QQ,请您确认通过!
您已选择电话联系方式,课程顾问会尽快联系您!
您已选择“不联系”,课程顾问不会主动联系您。如果后续您有需求,可以在个人中心主动添加销售微信或拨打客服电话:400-111-9811
领取更多精品好课,微信扫码
分享至朋友圈或微信好友,即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