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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注安师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中级注安师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工作单位及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证明。
中级注安师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