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9月23日—10月10日,报名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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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设置
2019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11月16、17日,具体安排如下:
11月16日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1月17日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免试2个科目(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增项专业)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二、时间安排及报名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9月23日至10月10日,资格核验时间定于9月24日至10月11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定于9月24日至10月1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11月1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1月11日至11月15日。
(二)报名程序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相关要求,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2.该项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像素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报考增项专业的人员,须上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照片;报考免二科的人员,须上传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电子照片;报考免一科的人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
4.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打印所填报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报名表》等证明材料在资格核验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地市(州)应急管理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各市州资格核查具体地址,请咨询所报市州考试机构,见附件2)。选择报名点为“省直属考区”的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到省应急管理厅教育训练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地址: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201号一楼,咨询电话:028-86630078)。通过现场人工核查后完成报名流程。
5.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将对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举报;凡有举报投诉的,将由报名点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若复核确认其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09号)精神,结合我省具体工作实际,该项考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查,统一由报名点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省直属报名点的报考人员由省应急管理厅教育训练处负责审查),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为依据进行审查,并贯穿资格考试全过程。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于存疑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为010-86482871。资格审查事宜咨询报名点所在地资格审核部门,考务事宜咨询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规定,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该项考试收费标准为: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
4.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