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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标签)的通知
有关单位及注册安全工程师: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经注册管理机构审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5号、第8号、第11号公告批准我区312名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2019年第5号公告批准我区119名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现2018年第5号、第8号、第11号公告的初始注册和2019年第5号公告重新注册的执业证(标签)已到,请携带本人身份有效证件到初审机构领取。需代领的请携带代领人和注安师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
终审未通过原因请自行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如需再次申报,请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指南流程重新办理。
注册类别为“煤矿安全”的应到注册地点广西煤监局领取。
其他批次执业证书(标签),注册机构正在抓紧印制中。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人事教育训练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