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9楼(省安监局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咨询0571-87228751;受理0571-87056935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申请人需要先在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上填报注册申请,网上申请提交后,由本人或聘用单位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提出。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应急管理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终审机构核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中级)。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可根据需要重新注册。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注册单位或专业类别的,须及时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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