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安排,2019年广东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为11月16日、17日。广东考区报名通知预计将于2019年8月份发布,各位考生可先参考2018年广东安全工程师考务通知。
关于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7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48号)精神,现就广东省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10月27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客观题 | |
10月28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客观题 |
14:00-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主客观题混合 |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全省在广州、深圳、佛山、汕头、河源、东莞和茂名市设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执行,报考对象为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附件8)执行。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
1.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8月13日9:00-8月28日17:00。
2.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客观题按每科56元收取,主观题按每科60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电子照片上传。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3)。已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上传成功,将无法修改,务必请本人谨慎操作。
新注册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2.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名。
3.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如果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过考试且有科目合格的,请认真核对档案号是否与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滚动计算成绩。出现该种情形时,考生可在缴费前联系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修改;考试结束后,再提出档案号信息修改的,根据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及时下载并打印《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的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等信息。
6.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的规范管理。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交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领取证书时,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8年10月22日9:00-10月26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按照规定,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考场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6.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9)。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核查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8年12月下旬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核查
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提交成绩核查申请(附件4),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复核通知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公布);各市报名点资格复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试成绩公布后,以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全科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要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附件5)。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6)。具体复核时间以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和各市考试机构领取证书。省直报名点合格证书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发放,各市合格证书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一)考生报名及考务咨询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 020-83543605 |
深圳市考试院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 0755-88100099 |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 0756-2288109 |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新美路2号)培训楼2楼 | 0754-88329783 |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 0751-8607083 |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 0762-3687298 |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 0753-2128459 |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 0752-2872708 |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 0660-3393252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 | 0769-22203889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 0760-89817082 |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 0750-3873700 |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 | 0757-83874123 |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七楼 | 0662-3165253 |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 0759-3119313 |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 0668-3916623 |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 0758-2271231 |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 0763-3366674 |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 0768-2130159 |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 0663-8233640 |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 0766-8818280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 020-37605711 |
(二)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联系方式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征订请登陆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8913268、37603143。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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