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管理办法》是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顶层设计文件,与以前相关制度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创新。
一是划分了专业类别。按照不同高危行业领域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划分为7个专业类别。过去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不分专业、学习范围广、通用内容较多,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注册安全工程师学的不深、不精、专业化水平不高。划分专业类别后,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考试、注册、参加继续教育、配备使用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化水平会更高,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更有帮助。
二是实行了分级。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划分为高、中、初三个级别,建立各级别与职称对应关系。主要是顺应了从业人员的呼声,为注册安全工程师打通了职业发展通道。一方面,有利于满足不同企业对不同级别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要求,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有利于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励注册安全工程师不断提高专业能力素质。
三是提出了配备使用标准。2014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分类管理办法》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比例进行了明确。这既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既有利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发挥更大作用,也有利于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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