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在备考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试知识点:证券市场主体(14),希望对大家备考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有帮助。
61.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行使的职责
(1)制定证券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2)负责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执业注册;
(3)负责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特定岗位专业人员的资质测试或胜任能力考试;
(4)负责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进行注册和自律管理;
(5)负责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后备案和自律管理;
(6)负责场外证券业务事后备案和自律管理;
(7)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62.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具备下列条件(关键点):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有场所设施、有制度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章程、业务规则应当依法制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63.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4)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5)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服务;(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64.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结算制度:证券实名制、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将违约风险降到最低)、分级结算制度和结算参与人制度、净额结算制度、结算证券和资金的专用性制度。我国证券交易所达成的多数证券交易采取多边净额结算方式。
65.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设立的意义
(1)可以在证券公司出现关闭、破产等重大风险时依据国家政策用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予以保护;
(2)有助于稳定市场,防止证券公司个案风险的传递和扩散;和增强投资者对我国金融体系的信心;
(3)在监测证券公司风险、推动证券公司积极稳妥地解决遗留问题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方面亦发挥着重要作用;
(4)有助于我国建立国际成熟市场通行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