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公告如下:
关于发放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安排
2024年1月17日起,每周一(法定节假日除外)为证书发放日。由于目前处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高峰期,非急需领证的人员,建议春节后办理领证事宜。
二、发放方式
(一)现场发放。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每周一(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所选县(市、区)领取证书。
(二)邮寄发放。证书邮寄为考生自愿申请,每周集中邮寄一次,邮寄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申请方式为:考生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点击左侧证书管理-证书申领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如果未完成信息采集,需要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申领。
三、领取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办理领证手续。
2.如需他人代领,需代领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
3.现场发放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该表由个人领回后填写,不能涂改,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相关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四、发放地址 (请查看原文链接)
附件:《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承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czt.hebei.gov.cn/kjfw/gs/cds/202401/t20240117_1946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