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工程是需要在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但是并不是2%的企业所得税,而是0.2%的企业所得税。
一、异地工程预缴2%企业所得税吗
不是的。异地工程是需要在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但是并不是2%的企业所得税,而是0.2%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二、一般纳税人跨区域经营需要缴纳税费
(1)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预缴率2%,简易计税方式预缴率3%;
(2)城市维护建设税: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企业所得税:0.2%;
(4)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以大气污染物进行征收)。
三、异地工程不预缴增值税会怎么样
1、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7号公告),第十二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中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