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劳务报酬需要交哪些税?
1.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需由支付款项的单位预扣,因此公司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需要将预扣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后再支付给提供劳务的个人,公司按照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申报并支付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在年终结束后的第二年,个人对全年的收入进行汇算,对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方面,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报酬方(扣缴义务人)为其预扣预缴,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收入的2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收入减去减除费用后的金额,适用20%~40%的预扣率。公式为:预扣预缴应纳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范畴,预缴税款之后,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记得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预缴税款大于按年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的,可以申请退税。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度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条优惠政策是针对按期纳税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提供应税劳务、服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是按次纳税,不享受该条优惠政策。
同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还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提供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减按1%征收,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的优惠政策。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费)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的附加税费,因个人取得劳务报酬需要缴纳1%的增值税,所以需要缴纳附加税费。
城建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分为市区税率7%,县城、镇税率5%以及市区、县城、镇以外的地区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为2%。以市区为例,附加税费合计税费率为7%+3%+2%=12%。
同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需要开发票吗
如果个人劳动报酬超过了500元,需要个人提供其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在税务局开发票通常需要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签订的合同。 如委托他人代理的,一般可以由本人写个授权书,然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和签订的合同,是否可以代办开具发票还是要与所在区税务局再确定一下。